焦作市第十五中学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焦作市第十五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第十五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第十五中学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第十五中学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焦作市第十五中学位于中站区怡光路,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8规制24个教学班。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少年就近入学。
(二)焦作市第十五中学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第十五中学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
二、焦作市第十五中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第十五中学
第二部分
焦作市第十五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506.67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506.67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了5.98万元,增长0.4%,主要为增加了生均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506.67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了5.98万元,增长0.4%,主要为增加了生均经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506.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7.35万元,占95%;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79.32万元,占5%;项目支出0万元,占0%。较2017年预算增加了5.98万元,增长0.4%,主要为增加了生均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506.67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506.67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了5.98万元,占0.4%;主要为增加了生均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06.67万元。主要为教育支出1213.46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50.1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6.03万元,占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7.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1134.14万元,社保缴费293.21万元等;公用经费7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生均经费)79.3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6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585万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06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585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9.32万元,主要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生均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557.6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06.69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车辆0辆(我单位有长安面包车已于2018年报废处置,处置收入156元,已全部上缴区非税专户)……;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价值103.76万元。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