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说 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源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事业全供单位,机构编制22人,实有在编人员11人。共有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行政管理科,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管理科、卫生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检验科、财务科。
二、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74.82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74.82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6.44万元,减少3.5%,主要为减少了人员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74.82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6.44万元,减少3.5%,主要为减少了人员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74.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2.61万元,占70.1%;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7.75万元,占4.4%;项目支出44.46万元,占25.5%。较2018年预算减少6.44万元,减少3.5%,主要为减少了人员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74.82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74.82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6.44万元,减少3.5%,主要为减少了人员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4.82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万元,占7.6%;卫生健康支出154.38万元,占88.3%;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占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92.97万元,社保缴费28.28万元等;公用经费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2万元,邮电费0.72万元,水费0.48万元,取暖费0.36万元,差旅费1.2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5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99万元,下降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99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7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89.0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53.49万元,车辆35.05万元,办公设备100.53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3辆,一般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