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区环境污染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环境功能区划。
(3)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区环境监理。
(4)监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区自然保护区规划;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5)监督执行国家分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6)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环评工作。
(7)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科学研究;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督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2)财务、人事科 (3)科技生态科(4)大气环境管理科(5)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6)水环境管理科(7)土壤科(8)项目管理科、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9)计划科(10)区环境监察大队(11)区环境监控中心(12)中站区环保局应急中心(13)监测站监测科(14)危废、辐射中心(15)法制宣教科(16)环境攻坚办
二、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3.2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343.2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2.41万元,增加10.43%,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3.2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32.41万元,增加10.43%,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4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2.14万元,占82.21%;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11.06万元,占3.22%;项目支出50万元,占14.57%。较2018年预算增加32.41万元,增加10.43%,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3.2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343.2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32.41万元,增加10.43%,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3.2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4万元,占7.88%;卫生健康支出8.64万元,占2.52%;节能环保支出292.7万元,占85.28%;住房保障支出14.82万元,占4.3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24.23万元,社保缴费57.91万元等;公用经费1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 邮电费1万元,水电费1万元,取暖费0.75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15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395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1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1.395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0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0.6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招待费、培训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5.693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车辆4.98万元,办公设备100.7131万元。共有电动车辆1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废气治理:针对工业场所产生的工业废气诸如粉尘颗粒物、烟气烟尘、异味气体、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治理的工作。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