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3/15 17:35:34 来源:区财政局

 

 

 

 

 

 

 

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区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国家、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负责全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

8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

9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管理区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档案。

10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计生、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意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监督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监督实施青年见习制度;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监督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实施;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参与劳务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

3中站区公务员局。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办法;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区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区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事宜;负责区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完善落实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负责公务员惩戒工作,审核报请区政府批准的处分。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

4人力资源管理股。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承办区直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人员调配、流动、录(聘)用事宜;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备案;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负责管理区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档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津贴审核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手续办理和科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认定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和提高离退休待遇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负责审核区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焦(回国)工作或定居办法;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

5劳动与社会保险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标准;拟订城镇居民和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策,依法监督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工伤认定;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监督实施;规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

6调解仲裁信访股(中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来信和来访,承办、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项;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企业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许可审批。

7行政事项服务股。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窗口工作制度;负责事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

二、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管理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局。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034.5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6034.5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76.29万元,增加15%,主要增加了专项指标。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034.5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相比增加776.29万元,增加15%,主要增加了专项指标。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603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3.17万元,占8%;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26.55万元,占0.4%;项目支出5514.78万元,占91%。较2018年相比增加776.29万元,增加15%,主要增加了专项指标。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034.5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6034.5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相比增加776.29万元,增加15%,主要增加了专项指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034.5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69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5.77万元,占83%;卫生健康支出715.96万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17.08万元,占0.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3.1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376.38万元,社保缴费116.79万元等;公用经费2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2万元, 邮电费2.36万元,水电费1.44万元,取暖费1.08万元,差旅费4.7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1.94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2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9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1.89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5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9.05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水电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92.2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7万元,车辆13.33万元,办公设备151.89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已因老旧报停,正进行固定资产核销处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作者: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