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6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8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10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11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13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6组织制定辖区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
17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18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19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20负责全区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21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
22承担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任务,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3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性”解释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中涉法问题的解释工作。
24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的确认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投诉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
25办理向区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代理以区政府为诉讼主体的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案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26负责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
27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2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1文电股。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登记、分类、呈批等项工作;负责机要文件、秘密文电及其它有关材料的保密、管理以及归档、立卷工作;管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鉴及介绍信;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登记、编号和装订;负责区政府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和各种信件、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等工作。
2文秘股。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参与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全区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各部门、各办事处的报告、请示事项的协调答复工作。
3政务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上报和调研工作;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
4行政股。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及人员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基建、财务、物资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5目标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对区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区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区政府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区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网上社情民意和值班电话反映问题的收集、督办、处理和通报工作。
二、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14.08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614.08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3.29万元,增加11.49%,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14.08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63.29万元,增加11.49%,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614.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9.85万元,占63.49%;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59.21万元,占9.64%;项目支出165.02万元,占26.87%。较2018年预算增加63.29万元,增加11.49%,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14.08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614.08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63.29万元,增加11.49%,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14.08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69万元,占87.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7万元,占6.83%;卫生健康支出13.42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占3.7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81.44万元,社保缴费108.41万元等;公用经费5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2万元,邮电费7.16万元,水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2.9万元,培训费1.79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其他交通费25.9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6.56万元,下降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16.56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9.2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14.36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加强了预算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4.5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办公设备34.5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作者: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