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焦作市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0:24:49 来源:区房产管理中心

各城区房管、住房保障部门:
  2015年我省下达了保障性住房分配计划,首次将其列入省定计划,今年7月《焦作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度,将进行预分配,请各区做好组织和审核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焦作市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焦作市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人性化的基本原则,根据《焦作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将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优先照顾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军队退役人员。
  二、分配房源
  按照申请住房需求户数总量,对照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先后,以申请户数的110%比例提供房源(按照建设规划规模取整可上下浮动)。如房源不能现时批次全部保障时,可分批进行,优先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分配人群
  (一)已取得焦作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且符合公租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物配租条件(列入公租房低收入住房家庭实施),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家庭。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
  四、具体安排
  (一)申请阶段
  一是各区对已取得焦作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困难家庭资格的,且个人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进行审核确认。
  二是各区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新申请的家庭进行审核确认。
  (二)分配阶段
  对已认定的保障对象进行分配。
  五、资格确定
  (一)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特殊困难保障家庭)、新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进行资格认定。申请实物配租的填写《焦作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并签字签章(指印)。
  (二)特殊困难保障家庭,详细情况汇总表必须经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名单在《焦作日报》上进行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焦作市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保障家庭。
  (三)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信息分别录入计算机,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上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焦作市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候选家庭,形成焦作市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候选家庭信息资料。
  (四)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将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楼号和房号全部录入计算机,形成焦作市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被选房屋信息资料。
  六、分配规则
  (一)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按摇号顺序自主选房的方式进行,房源不分辖区,保障家庭可根据家庭情况自主选房,第一批分配完成后,剩余房源计入第二批分配中。
  (二)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一人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住房。享受实物配租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再享受租赁补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能选择50m2以下(含50m2)的公租房。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选择60m2以下的公租房。
  (三)摇号前由市公证处对摇号的计算机进行清空查验,并对摇号候选家庭资料和备选房号信息进行审验,合格后导入计算机并签封。
  (四)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通知、召集保障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市房产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选房。
  (五)实物配租候选家庭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视为弃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提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
  (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分两批进行,由电脑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按照顺序各自选出自己的住房。一个家庭只能一次选房,一旦确定不得要求进行再次选择。
  (七)市房产管理部门向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发放《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须在《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与市房产管理中心委托的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实物配租。放弃所选房屋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其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转为发放租赁补贴,且两年内不予接受其申请和安排实物配租。
  七、现场操作流程
  第一批  (房源控制在50m2以下的公租房)
  第一轮:摇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按顺序号进行选房。
  参加实物配租的特殊困难保障家庭,推选两名代表现场进行计算机摇号,摇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特殊困难保障家庭按顺序依次选房,选房结果经公证处确认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保障家庭申请人现场登记签名,工作人员向其发放所选房屋的房卡并在计算机房屋信息中标注。第一轮选房结束后,由公证处对分房全过程以及结果进行公证,剩余房源全部进入下轮实物配租保障家庭选房。
  第二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住房。先由电脑摇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顺序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顺序各自摇出自己的选房顺序号,按顺序选房,选房结果经公证处确认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现场登记签名,工作人员发放所选房屋的房卡并在计算机房屋信息中标注。
  第二批  (房源控制在60m2以下的公租房)
  住房困难家庭分配住房。先由电脑摇出住房困难家庭顺序号,然后按照顺序各自摇出自己的选房顺序号,按顺序选房,选房结果经公证处确认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现场登记签名,工作人员发放所选房屋的房卡并在计算机房屋信息中标注。

 

作者:区房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