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站区执法机构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1/12/31 17:42:05 来源:本站原创

中站区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督办落实、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事项服务股)。起草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行业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所属执法队伍执法办案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以及对具体案件的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行业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申报及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三)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股。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养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市管道路、桥梁(涵)、河道、排水、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与职责相关的应急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建城市道路、桥梁(涵)、河道、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区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单位的监督考核;负责城市排涝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主要水系补水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线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用地,砍伐、修剪和移植城市树木,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查;组织园林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纯加气站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污水处理企业运营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公用事业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参与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市容管理股。负责拟订城市市容秩序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设施设置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市容秩序整治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标识标牌的规划、设置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积极推进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市场化运作,规范户外广告市场;负责指导督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清理违规设置的橱窗广告 移动灯箱广告以及喷涂、张贴的各类违法小广告;指导、监督城区做好门头招牌、沿街标志标识、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以及占道经营(含早夜市摊点)行为的取缔、查处工作;负责城区临时摊贩经营疏导区、应季瓜果临时销售摊点的统一规划、指导和监督;负责督导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家具的规范设置,并保持整齐美观;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督导及城市主干道两侧露天烧烤工作。

(五)监督考核股。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上级交办重大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协调、督导工作;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细则和考评奖惩办法;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考评工作: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对接工作,指导本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运行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会同有关股室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