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和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中站区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截至2018年5月25日中站区财政局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政支出不均衡,教育、科技、农业未达到法定增长比例。
整改情况:针对这个问题,中站区财政局反馈,财政系统自上而下已经不考核此项指标。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中站区财政局承诺逐步优化支出结构,采取有舍有保、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管理方法,建立财政资金分配的优先原则,加大对民生、法定支出的投入力度,逐年提高法定支出占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严格执行保工资、保运转、保专项、保中心工作的原则,加大对扶贫、环保等重点工作的投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5.9亿元。
整改情况:针对这个问题,中站区财政局反馈,大部分借款都为历史遗留问题,2016年当年发生数1.5亿元,均为国库与集聚区专户、中财公司之间的往来。在今后的工作中,中站区财政局承诺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力度,将所有往来账按时间和单位进行分类,将暂付款分为企业已不存在的、财力允许情况下需列支的、有可能追回的等类别,并和工商、工信部门结合对已在工商部门核销的企业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已不存在的企业形成的呆死账,下一步将按相关程序进行核销。对财力允许情况下需列支的,中站区财政局承诺将在以后年度根据财力结余情况逐年列支。对有可能追回的暂付款,分别给单位下达了还款催缴通知单,限期整改。
三、拨付非预算单位资金28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站区财政局提供整改材料,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规范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将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33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站区财政局提供整改材料,承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五、关于滞留专项资金23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站区财政局提供整改材料,截至2018年5月20日已支付221万元,其余10万元正在办理支付手续。
六、关于变相减免税费41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站区财政局提供整改材料,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整改,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七、国库出借给集聚区专户和国库股暂付给非税专户余额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原因已查明,均为账务处理问题,中站区财政局正在整改。
中站区审计局
2018年5月28日
作者:区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