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受市场变动、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出现短收,财力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指导性目标为5%,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5%,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5750万元,增幅8%。在年度执行中,受税收体制调整、减税降费、市场变动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情况出现较大变化。综合考虑中央、省、市相关会议要求,建议将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从135750万元调整为111587万元,收入减少24163万元,增幅从8%下调为-11.2%,税比83%下调为73.8%。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我区年初制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在年度执行中,由于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产生区属国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等收入,实际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30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我区年初制定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在年度执行中,实际发生了1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该笔收入为上级以我区名义发行的专项债券(焦作市中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本补充项目)产生的收益,由于上级代发债券年初无法预计,所以年初预算数为0。
四、预算调整方案
综上所述,区级预算需做如下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至111587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了24163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至30307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了3030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至1036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了1036万元。
受今年的收入结构变化及调减因素,将会影响支出预算规模。区财政通过合理调配当年上级追加的特殊转移支付等方式调整安排支出预算,同时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确保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