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林水利局(水利)收费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5/7/20 19:28:33 来源:区发改委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水资源费     豫发改价管[2005]543号  
1.城市建成区公共网以外        
居民、工业   1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经营   1.2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   2元/立方米    
2.城市建成区以外公共城市管网未到地方        
居民、工业   0.6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经营   0.8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   1.5元/立方米    
3.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内        
居民、工业   1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经营   2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   4.9元/立方米    
4.低温空调   0.08元/立方米    
二、河道采砂管理费     豫政(200852  
1.砂、石、土料   销售价510%    
2.淘金沙   产值13%    
三、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豫政(2008)52号  
1.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   损坏平方0.8元/平方    
2.损坏林草的综合配套面积   损坏平方1.2元/平方    
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林草   损坏平方1.2元/平方    
4.损坏河道水土保持设施和林草的   损坏平方1.2元/平方    
5.政府公布的重点治理区   损坏平方1.2元/平方    
作者: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