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教育收费检查
发布时间:2017/3/19 22:16:52 来源:区发改委

中站区教育收费检查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办(20164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中站区发改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对中站区教育局、1所高中、17所中小学、12所幼儿园共31家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中站区发改委联合区教育局成立1个检查组,共同学习并制定了《中站区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采取人员指定和全面普查的方法进行收费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我们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票据、进班调查等方法,首先继续巩固去年对收取义务教育一二年级教辅和寒暑假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各个学校都不存在此代收费行为;第二对义务教育是否收取借读费、高中是否收取择校生并高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第三是对是否收取水费、电费、自行车看管费,是否收取图书卡、学生卡,商业保险进校园等违反自愿原则、非盈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进行检查;第四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收费公示和是否超标准收费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中站区基本没有发现收取借读费、教辅资料费、餐卡、保险等乱收费情况,我区教育收费总体规范有序。

    检查结束后,我们对每个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了整理,把每个单位的自查报告、检查台账,调查问卷、收费票据复印件和收费公示表等资料进行归档,确保检查档案完整详实,有据可查。

 

                            中站区发改委

                          20161031

作者: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