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12/28 10:54:35
来源:区发改委
根据《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焦发改价检[2017]26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发改委的工作部署,自5月22日起我区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通过对两家企业、两家养老机构、两家个体诊所、一家药店进行涉企收费外调以及环保、住建、卫计委等十五家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和抽查,主要进行三方面检查和清理:
一是对国家、省、市清理规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清理,我区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涉企收费4项,都能严格按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没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对相关单位的排检查,各单位下属没有开展中介服务事项的二级机构,对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评估、监测报告等。5家社会团体不收会费,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三是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文件精神,根据《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目录清单制度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的通知》内容,对辖区的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梳理。目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有2项,属于省定价项目,都能够在醒目位置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进行公示,没有收到举报乱收费现象。
作者: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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