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6/6/25 17:05:42 来源:区教育局

一、个人报名阶段

1.多种渠道宣传公示,及时向社会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符合申请认定条件者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二、  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

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 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 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 提供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 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和2015年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不需要提供此项;

10)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提交材料时还需提供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将全部个人材料装入纸质档案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申请种类”“申请学科”“姓名”等信息。

三、审查材料和认定阶段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做出认定是否通过的结论,并在认定机构网站或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者,视为放弃。

 

作者: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