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教育局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办理规程
发布时间:2023/1/31 17:41:31 来源:区教育局

一、设立依据

《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出示登记证件);

2.申请材料齐全。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1.不具有合法的身份;

2.材料不齐全。

三、办理流程图

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工作流程见图。

 

四、申请材料及形式审核要点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电子表单              

材料样本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申请表

学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书面申请;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2

证明

毕业学校开具的学生在校就读证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五、材料实质审查要点(时限1个工作日)

登记机关受理后结合申请材料审查情况提出审批建议,情况复杂的应进行集体审查;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自收到征求意见函及有关材料及时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申请材料(纸质)

5年

中站区教育局

申请材料(电子)

5年

中站区教育局

 

 

作者: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