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7/18 9:33:21 来源:区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4年7月18日-2014年7月24日。
    电话:0391-295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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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47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焦作市西部工业原料城批发市场建设项 目

焦作市中站区光华路东、新园路北

焦作市西部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建设工程实际占地面积115861平方米,建设工业原料批发市场项目。

施工期: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区域四周建设挡土墙、设置排水沟;开挖的土方周围做好排水措施,下雨时土堆上面覆盖帆布。

2.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作业面、堆场定期适量洒水,开挖土方和建筑材料遇大风天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运输材料采取密闭、遮盖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消声器、设置施工屏障、室内布置。

4.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企业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企业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营运期:1.生活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2.生活垃圾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企业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市场交易过程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合理布局,加强北厂界绿化,加强院区车辆管理,限制车辆通行数量,厂区禁止鸣笛,减少厂区车辆噪声对项目产生的影响。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