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0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10/24 10:12:07
来源:区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8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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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焦作市宝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 |
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寺后村西北 |
焦作市宝鼎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500万,建设年产2.5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项目占地12209平方米。 |
营运期: 1、废气:颚式破碎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输送带和料仓粉尘采取输送带全密闭,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把输送过程中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中温煅烧炉产生废气通过管道风冷后,进入喷碱脱硫和袋式除尘系统,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原料、产品堆放在料棚内,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排放量。 2、废水:无工艺废水,全部为生活废水,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废水产排不新增。 3、固体废物:工程固废主要是除尘器收尘和废石墨电极,收尘回用于生产,废石墨电极由原厂家回收。 4、噪声: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和中温煅烧炉等,采取安装减振装置、室内布置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作者: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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