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咏春塑胶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新建年产24000吨咏春高光-EVA高透光高保温日光温室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2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分别为中区环表[2016]4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6年4月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
焦作咏春塑胶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新建年产24000吨咏春高光-EVA高透光高保温日光温室膜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 |
焦作咏春塑胶有限公司 |
投资15906万,建设24000吨咏春高光-EVA高透光高保温日光温室保温膜等,项目占地40000平方米。 |
营运期: 1、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属清净下水,由厂区总开口直接排放;水洗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总开口排入污水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2、废气:母料生产线称量、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采取强制通风等措施,对无组织废气进行强制抽出后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废次品经造粒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供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挤塑机、挤出造粒机、拉丝机、压膜机、风机及泵类等,采取安装减振装置、室内布置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