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年产100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8/16 17:29:35 来源:区环保局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我局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审批意见:

中区环表[2016]6

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年产100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

你单位报送的由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年产100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网上总量核定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批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提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项目土地、规划、核准(备案)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为准,各项审批手续不齐全时,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地基开挖、物料运输堆放产生的扬尘等,通过采取覆盖物料、定期清扫和喷洒水等措施处理;营运期膳食纤维破碎工段产生的含粉废气,采取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

2、废水:施工期冲洗、建筑施工费水,采取建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厂区东侧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设施处理;营运期大豆浸泡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污水处理站(调节池_一级接触氧化池_二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板框压滤机)措施处理,最后经市政排入中站污水处理厂。蒸汽冷凝水部分用于车间冲洗及设备清洗,剩余部分外售澡堂,不外排。

3、噪声:施工噪声,通过距离衰减降噪、文明施工等措施处理;营运期磨浆机等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和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弃土、弃渣、废建材等,采取回填、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再利用等措施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豆渣、浆渣、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建设相应固废暂存间暂存,采取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环卫清运等措施处理。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中站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刘晓静

 

2016721

抄送:中站区环境监察大队  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