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评 受 理 单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环保新材料添加剂项目 |
受理编号 |
HP201702 |
企业名称 |
焦作市福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 |
受理日期 |
2016.1.13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理工大学校办产业总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福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新材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7]2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7年1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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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环保新材料添加剂项目 |
焦作市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 |
焦作市福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拟投资8000万元,占地20010平方米,拟建设年产10万吨环保新材料添加剂项目。 |
施工期:1、废水:建筑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用水。 2、废气:采取对施工工地进行洒水作业、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并及时科学清运、禁止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维护、建立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对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堆存、及时科学清运,对生活垃圾定时清理,及时清运。 营运期: 1、废水:生活废水经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厂区绿化及周围农田、山林灌溉,不外排。 2、废气:对中高温窑含尘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碱液喷淋+15米高排气筒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对粉状产品生产工段颚式破碎机、雷蒙磨粉碎机采用风机+集气+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环保设施(2套)进行处理;对块状产品生产工段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筛分机采用风机+集气+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环保设施(3套)进行处理;对进料斗采取加装洒水喷头抑制粉尘污染;对物料进行仓储,不得露天存放。 3、固体废物: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环境风险防范:对天然气站设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装置、设置护栏等措施;建设1座80立方米的消防废水应急池。 |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