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9/30 19:35:48 来源:区环保局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9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项目名称

焦作市伟祺化工石英制品有限公司扩建1000吨高纯石英锭项目

受理编号

HP201721

企业名称

焦作市伟祺化工石英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三路西、纬二路南

受理日期

2017.9.30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伟祺化工石英制品有限公司扩建1000吨高纯石英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7930日-2017106,公示期限为7天,

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7]20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79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焦作市伟祺化工石英制品有限公司扩建1000吨高纯石英锭项目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三路西、纬二路南

焦作市伟祺化工石英制品有限公司

拟投资600万元,在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三路西、纬二路南扩建1000吨高纯石英锭项目

营运期:

 1、废气:气炼熔炉加料工段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由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英砂熔炼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加装耐火密闭罩+通风装置+工业吸尘器处理。

2、废水:冷却废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冷却废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物:主要为石英砂包装袋、废耐火材料、废金属屑、带式除尘器收粉、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石英砂包装袋、废金属屑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经专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废耐火砖由总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收集粉尘由项目方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无害化处理。

4、噪声:主要为风机、车床等生产的机械噪声等,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