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
环 评 受 理 单
项目名称 |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 |
受理编号 |
HP201725 |
企业名称 |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二路西、纬五路南 |
受理日期 |
2017.11.17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7]24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7年11月1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 |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二路西、纬五路南 |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5600万元,在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二路西、纬五路南新建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 |
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营运期: 1、废气:对干燥窑废气采取脉冲式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喂料工序含尘废气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打粉工序含尘废气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搅拌工序、成品卸料包装工序含尘废气采取侧+下吸集气+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业吸尘器,加强对车间地面清扫。对原料、产品实行仓储存放。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固废进行暂存,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对高噪声设施、设备等,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