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
发布时间:2017/11/17 17:32:31 来源:区环保局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11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

 

项目名称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

受理编号

HP201725

企业名称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二路西、纬五路南

受理日期

2017.11.17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71117日-20171123,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7]24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7111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二路西、纬五路南

河南卓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5600万元,在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经二路西、纬五路南新建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粉墙石膏项目

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营运期:

 1、废气:对干燥窑废气采取脉冲式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喂料工序含尘废气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打粉工序含尘废气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搅拌工序、成品卸料包装工序含尘废气采取侧+下吸集气+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业吸尘器,加强对车间地面清扫。对原料、产品实行仓储存放。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固废进行暂存,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对高噪声设施、设备等,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