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环 评 受 理 单
项目名称 |
焦作煤业(集团)鑫珠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 |
受理编号 |
HP201726 |
企业名称 |
焦作煤业(集团)鑫珠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中站区怡光南路16号 |
受理日期 |
2017.11.21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煤业(集团)鑫珠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
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7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7]25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7年11月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焦作煤业(集团)鑫珠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 |
焦作市中站区怡光南路16号 |
焦作煤业(集团)鑫珠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拟投资160.5万元,在焦作市中站区怡光南路16号(原公司院内 )建设年产8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 |
营运期: 1、废气:对进料、粉碎、搅拌工段含颗粒物废气采取加装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粉碎机进料口三面及顶部密闭;对皮带输送物料实行全封闭作业;所有物料进行仓储管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业吸尘器,加强对车间地面颗粒物清扫。 2、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固废进行暂存,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对风机高噪声设施、设备等,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