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1)
发布时间:2017/12/7 19:59:58 来源:区环保局

  

 

项目名称

 

焦作市超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米涂胶铜箔项目

 

受理编号

HP201730

企业名称

焦作市超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新园路北、中冰路西

受理日期

2017.12.7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超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米涂胶铜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7年127日-2017年1213,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7]29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7年1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焦作市超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米涂胶铜箔项目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新园路北、中冰路西

焦作市超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1000万元,在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新园路北、中冰路西建设年产800万平方米涂胶铜箔项目

施工期:

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营运期:

1、废气:涂胶、烘干、冷却等工序产生的DMF、非甲烷总烃废气采取设置集气装置+一套水洗吸收塔+水汽分离器+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在硅微粉工段设置一台工业吸尘器,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业吸尘器、加强对生产车间的密闭、降低投料落差、加强环境管理,降低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

2、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对DMF溶液包装桶、环氧树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按环评要求进行规范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对吸尘器收尘、残次品、边角料进行收集暂存,进行回用或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4、对涂胶机、烘箱、剪切机、水洗吸收塔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处理。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