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1)
发布时间:2018/3/22 18:39:32 来源:区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保利物资有限公司年产加工销售15万吨废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8322日-2018328,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2018]6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项目名称

 

焦作市保利物资有限公司年产加工销售15万吨废钢项目

受理编号

HP201806

企业名称

焦作市保利物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路两侧

受理日期

2018.3.22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20183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焦作市保利物资有限公司年产加工销售15万吨废钢项目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路两侧

焦作市保利物资有限公司

拟投资800万元,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路两侧(高速路口西)建设年产加工销售15万吨废钢项目

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运营期: 1、废气:设置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对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进行收尘处理;采取购置洒水车、对厂区场地和道路进行硬化等措施,降低因车辆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污染

2、废水:对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

3、固体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棉纱手套等进行暂存,并按照环评要求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分拣杂物、收尘等等一般固废进行暂存,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对剪切机、打包机、风机等高噪声设施、设备等,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