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
发布时间:2018/4/16 17:03:43 来源:区环保局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4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项目名称

 

焦作市中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废石料回收利用项目

受理编号

HP2018010

企业名称

焦作市中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中站区许衡办事处西王封村北

受理日期

2018.4.16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中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废石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8416日-2018422,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2018]10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84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焦作市中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废石料回收利用项目

焦作市中站区许衡办事处西王封村北

焦作市中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拟投资1000万元,在焦作市中站区许衡办事处西王封村北建设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废石料回收利用项目

运营期: 1、废气:对破碎工段、分选工段含颗粒物废气采取建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措施处理;对筛分工段含颗粒物废气采取建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措施处理;对物料堆存、装卸过程、运输运转过程采取降低物料落差、设置喷淋装置;物料转运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机、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移动式工业吸尘器。

2、废水:对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对冲洗废水进行收集用于厂区洒水喷淋,不外排

3、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袋式除尘器收尘、废金属木头等杂质、沉淀池沉泥等进行暂存,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4、噪声:对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等,采取室内作业、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