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1)
发布时间:2018/5/24 21:33:03 来源:区环保局

 

项目名称

焦作市衡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含钛特种铸件项目

受理编号

HP2018012

企业名称

焦作市衡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中站区许衡办事处新庄村

受理日期

2018.5.24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2686  0391-29571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衡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含钛特种铸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85月24日-20185月30,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8]12号。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85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焦作市衡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含钛特种铸件项目

焦作市中站区许衡办事处新庄村南

焦作市衡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拟投资26800万元,在焦作市中站区许衡办事处新庄村南拟建设年产6万吨含钛特种铸件项目

建设期: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

营运期: 

1、废气:对覆膜砂铸造、消失模铸造、铸造机铸造、保温炉、调质炉等生产工段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取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覆膜砂铸造、消失模铸造等工段产生的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采取建设集气装置+UV光解和低温等离子一体化处理装置+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

2、废水:对生活废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处理,不外排。

3、固体废物:建设固废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炉内废旧衬料、边角料、废陶砂粒、废覆膜砂、熔炼渣等固废及时收集,并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外售处理,不得外排;对布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及时收集、外售至砖厂等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对生活垃圾及时做好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对消失模铸造线、铸造机铸造线、覆砂膜铸造线等噪声源设施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