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环 评 受 理 单
项目名称 |
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煤系超细煅烧铝矾土技术改造项目 |
受理编号 |
HP2018022 |
企业名称 |
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纬五路南(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受理日期 |
2018.1.18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2686 0391-295716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煤系超细煅烧铝矾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24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8]22号。
电话:0391-2957160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焦作市解放西路和美小区院内)(454191)
2018年11月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煤系超细煅烧铝矾土技术改造项目 |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纬五路南(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2400万元,在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纬五路南(焦作市天茂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建设年产1万吨煤系超细煅烧铝矾土技术改造项目目 |
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主要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 1、废气:对煅烧高岭土生产线投料工序、筛分工序、破碎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取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回转窑头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回转窑尾产生的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采取侧吸罩+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研磨工序、干燥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取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料仓、包装工序产生含颗粒物废气采取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煅烧铝矾土生产线投料工序、分级工序、包装工序含颗粒物废气采取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煅烧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采取侧吸罩+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采取配置移动式工业吸尘器、移动清扫车、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污染;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评价要求。 2、废水:设置碱液喷淋废水收集池,对喷淋废水进行收集回用不外排,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和废水收集池,对车辆清洗废水进行收集回用,不外排,对生活废水采取隔油池+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评价要求。 3、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收集粉尘、废包装袋、沉淀池沉泥等进行暂存,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按照环评要求进行规范处置;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4、噪声:对振动筛、雷蒙磨、风机等高噪声设施、设备等,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噪声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评价要求。 5、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