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环 评 受 理 单
项目名称 |
焦作市龙太实业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加工回收再利用项目 |
受理编号 |
HP201902 |
企业名称 |
焦作市龙太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北朱村西北 |
受理日期 |
2019.1.30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2686 0391-295716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龙太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加工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9年1月30日-2018年2月5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9]3号。
电话:0391-2957160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454191)
2019年1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焦作市龙太实业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加工回收再利用项目 |
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北朱村西北 |
焦作市龙太实业有限公司 |
拟投资1000万元,在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北朱村西北建设10万吨建筑垃圾加工回收再利用项目 |
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运营期: 1、废气:对给料、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取集气罩(集气风管)+两级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一级筛分、二级筛分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取集气+两级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措施处理;对原料堆存、装卸、转运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取建设封闭式原料仓库、物料输送过程采用全密闭皮带运输、装卸过程降低物料落差、设置喷淋雾化设施、配备工业吸尘器、工业清扫车洒水车等措施处理;采取运输车辆进行密闭遮盖、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厂界进行绿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污染。 2、废水:完善厂区出口车辆清洗装置,对出厂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作业,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对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灌溉,不外排。 3、固体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进行收集暂存,并按照环评要求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中的除尘器收集颗粒物、人工分选及磁选的废弃物、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进行暂存,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对给料机、破碎机、磁选机、风机等高噪声设施、设备等,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