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焦作熔创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环评审批受理的公示
环 评 受 理 单
项目名称 |
焦作熔创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 |
受理编号 |
HP201915 |
企业名称 |
焦作熔创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焦作集越纳米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院内) |
受理日期 |
2019.10.14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2686 0391-295716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熔创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20日,公示期限为7天,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表[2019]16号。
电话:0391-2957160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和美小区2-13栋南侧中站区环境保护局(454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10月1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焦作熔创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 |
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焦作集越纳米材料技术有限公院内) |
焦作熔创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10000万元,在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焦作集越纳米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院内)建设年产5000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 |
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 1、废气:对初筛系统罐仓呼吸孔、混合包装系统罐仓呼吸孔含颗粒物废气采取滤芯过滤+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共用除尘器和排气筒)措施处理;对混合包装系统下料包装工序含颗粒物废气采取加装侧向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共用除尘器和排气筒)措施处理;对初筛和粉碎工序拆袋上料工段含颗粒物废气采取设置专门拆袋间,上方设置抽风系统+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共用除尘器和排气筒)措施处理;对粉碎系统含颗粒物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共用排气筒)措施处理。采取配备工业吸尘器、物料进行密闭输送等措施,做好含颗粒物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降低废气污染。 2、废水:对生活污水采取依托焦作集越纳米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 3、噪声:对真空包装机、振动筛、粉碎机、除磁机等采取室内布置、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对废包装袋、废滤芯、不合格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等暂存,进行定期外售或综合处理利用,不得随意丢弃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合理处置。 |
作者: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