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2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项目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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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25号中站段(454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2016年8月16日拟批准的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 |
1 |
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焦作市鑫诚轻工耐火责任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一期12.5万吨) |
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新园路南 |
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
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焦作市鑫诚轻工耐火责任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一期12.5万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一期12.5万吨)位于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新园路南,实际总投资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1万元,项目于2010年8月经环评审批(焦环评表字〔2010〕84号),2013年10月,投入试生产运行(焦环评试〔2013〕81号)。
二、 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了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 验收监测结果
1、 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实际生产负荷均大于99.8%,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废气
⑴验收监测期间,球磨机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值为9.6~12.5mg/m3,平均值为11.0 mg/m3,排放速率为0.0892kg/h。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⑵验收监测期间,颚式破碎机+湿碾机+对辊机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值为8.3~11.0mg/m3,平均值为9.9 mg/m3,排放速率为0.274kg/h。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⑶验收监测期间,混合机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值为11.9~13.5mg/m3,平均值为12.5 mg/m3,排放速率为0.291kg/h。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⑷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测定值在0.534~0.649mg/m3之间,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废水
⑴废水西排口,验收监测期间pH值范围7.38~7.50;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27.4~34.8mg/L;氨氮日均值为1.30~6.70 mg/L;悬浮物日均值为8.0 ~40.3mg/L。以上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⑵废水中排口,验收监测期间pH值范围7.50~7.65;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53.0~74.2mg/L;氨氮日均值为0.126~0.371 mg/L;悬浮物日均值为28.0 ~37.0mg/L。以上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⑶废水东排口,验收监测期间东排口无废水排放。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值为47.9~51.2dB(A),厂界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8~48.8dB(A)。昼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废主要是拣选工段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作为低等产品出售。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