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晶体
六氟磷酸锂项目环保验收受理单
项目名称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晶体 六氟磷酸锂项目 |
受理编号 |
YS201608 |
企业名称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 |
受理日期 |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7165 |
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8日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4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项目管理科。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25号中站段(454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2016年9月28日拟批准的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 |
1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
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 |
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实际总投资47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项目于2014年5月经环评审批(焦环审[2014]36号)。
二、 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了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 验收监测结果
四、 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运转正常,实际生产负荷在83.0~90.0%之间,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应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值范围为7.18~7.88;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13.2~15.3mg/L;氨氮日均值为3.06~3.96 mg/L;悬浮物日均值为16~19mg/L;5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为2.9~3.7mg/L;氟化物日均值为3.97~4.42mg/L;磷酸盐日均值为0.019~0.021mg/L;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氯化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29~132mg/L,满足《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276-2011)。
2、废气
⑴验收监测期间,电池级氟化锂车间废气经水吸收槽处理后经33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中氟化物浓度范围为0.443~1.27mg/m3,粉尘浓度范围为14.9~16.6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速率为0.000536~0.00174kg/h,粉尘排放速率为0.00836~0.0227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⑵验收监测期间,原有2000吨六氟磷酸锂车间废气经深度冷凝器+两级填料吸收塔+碱液吸收塔+水吸收塔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中氟化物浓度范围为0.443~1.27mg/m3,氯化氢浓度范围值为5.67~6.02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速率为0.00246~0.00394kg/h,氯化氢排放速率为0.0147~0.0204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⑶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结晶干燥车间废气经深度冷凝器+水吸收净化+碱液吸收净化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中氟化物浓度范围为0.394~0.88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速率为0.000796~0.0029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⑷验收监测期间,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在1.50~3.33微克/立方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3.33微克/立方米;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在0.05~0.07毫克/立方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07毫克/立方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因项目为 “厂中厂”,本项目南、西、北厂界均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原有项目,未布设噪声监测点,东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值为49.4~50.3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8.0~48.6dB(A)。昼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锂渣、五氯化磷反应釜残渣(经石灰中和)、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临时堆存场所。
5、以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推算出,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01t/a、氨氮排放量为0.002t/a、氟化物(水)0.003 t/a、氟化物(气)0.045t/a、氯化氢0.13 t/a、粉尘0.122 t/a,排放总量均符合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要求。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