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环评验[2017]4号
关于焦作佳艺卫生洗涤有限公司综合性布草洗涤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焦作佳艺卫生洗涤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综合性布草洗涤项目(一期)环保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拟批复公示已在中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环评手续及环保竣工验收资料齐全,经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废水防治措施:洗涤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厂区总排口排放至污水管网,经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汇入大沙河。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自来水制备软水)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生产厂家回收;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布草清洗前预处理产生的固废由焦作市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3. 噪声防治措施:对洗涤脱水机、快速烘干机、辊式烫平机、折叠机、空压机等不同噪声源分别采取室内布置、设减振基础,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等处理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三、博爱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博环监验〔2017〕02号)表明: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洗涤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测定范围值分别为COD:36.5~42.2mg/L,悬浮物:6~10mg/L,氨氮:1.87~2.19mg/L,TP:0.05~0.06mg/L ,TN: 1.72~2.01mg/L ,LAS: 3.46~3.8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范围值为50.0dB(A) ~57.3dB(A),夜间范围值为42.2dB(A) ~48.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洗涤剂、漂白粉、中和剂废包装袋,淘汰布草,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废包装袋定期进行外售,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属利用自来水制备纯水时产生,根据验收组专家意见,其属于一般固废,可由原厂家回收,不外排;少量污泥及布草上附带的病人呕吐物等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可进行卫生填埋,不得随意丢弃外排。
四、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该项目(一期)可以投入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该项目的各项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生产过程中,废水污染物不得突破项目确认的COD:0.345t/a、NH3-N:0.01t/a总量指标。
五、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2017年3月30日 抄送:中站区环境监察大队。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