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25日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2)
发布时间:2017/9/27 13:47:24 来源:区环保局

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925

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焦作市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保验收受理单

 

项目名称

焦作市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受理编号

YS201708

企业名称

焦作市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北朱村

受理日期

2017925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理工大学校办产业总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7165

 

 

 

 

 

                                                                        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2017925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评验[2017]9。公示期为2017925日-2017101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项目管理科。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25号中站段(454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2017925日拟批准的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

1

焦作市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北朱村

博爱县环境监测站

 

焦作市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北朱村焦作市粉煤灰煤矸石烧结砖厂内。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3万元,项目于20161月经中站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中区环表〔201601号)。

二、          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了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加料、破碎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带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范围为4.86.9mg/m3,排放速率为0.0300.041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筛分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带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范围为3.57.0mg/m3,排放速率为0.0650.130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为0.3030.5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为:SS:3241mg/LCOD: 61.663.9mg/L NH3-N: 8.629.49mg/L,。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范围值为52.1dB(A) 56.4dB(A),夜间范围值为44.3dB(A) 48.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砖、除尘颗粒物、铁屑、铁块、生活垃圾等。铁屑和铁块集中收集暂存外售处理;废砖等进行回收利用或填埋处理;除尘颗粒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