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28日
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及副产
7.5万吨盐酸项目环保验收受理单
项目名称 |
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及副产7.5万吨盐酸项目 |
受理编号 |
YS201709 |
企业名称 |
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焦作市中站区经三路北段路西 |
受理日期 |
2017年9月28日 |
办理部门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理工大学校办产业总公司 |
办件状态 |
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91-2957165 |
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8日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评验[2017]10号。公示期为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4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项目管理科。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25号中站段(454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2017年9月28日拟批准的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 |
1 |
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及副产7.5万吨盐酸项目 |
焦作市中站区经三路北段路西 |
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
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及副产7.5万吨盐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经三路西,纬二路北),目前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及副产7.5万吨盐酸项目已建成,实际总投资82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8万元,项目于2015年11月经环评审批(焦环审〔2015〕107号)。
二、 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了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pH值范围6.90~7.27;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18.0~19.4mg/L;氨氮日均值为3.65~4.63 mg/L;悬浮物日均值为未检出(<4 mg/L) ~7mg/L。以上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
⑴验收监测期间,每条生产线氯化尾气和吹脱尾气废气经两级降膜吸收+两级填料吸收装置措施处理,再统一收集经两级碱液吸收+一级填料吸收塔装置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浓度为5.10~5.62mg/m3,氯气排放浓度范围9.16~11.5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氯化氢100 mg/m3、氯气65 mg/m3)。
⑵验收监测期间,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在未检出(<0.05 mg/m3)~0.09 mg/m3之间,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09mg/m3;氯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在未检出(<0.03mg/m3)~0.04 mg/m3之间,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04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限值(氯化氢0.20mg/m3、氯气0.4 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南厂界厂界噪声昼间范围值为50.1dB(A) ~53.7dB(A),夜间范围值为51.6dB(A) ~55.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碱吸收液贮存在桶内,贮存在342立方米暂存库,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作者: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