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30日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9/30 19:32:25 来源:区环保局

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930

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焦作市宝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台(套)液压缸项目环保验收受理单

 

项目名称

焦作市宝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套)液压缸项目

受理编号

YS201710

企业名称

焦作市宝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雪莲路南

受理日期

2017930

办理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受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91-2957165

 

 

 

 

 

                                                                        中站区环境保护局

                                                      2017930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拟批复文号为中区环评验[2017]11。公示期为2017930日-2017106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项目管理科。

 

电话:0391-2957165

传真:0391-2957166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25号中站段(454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2017930日拟批准的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

1

焦作市宝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套)液压缸项目

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雪莲路南

博爱县环境监测站

 

焦作市宝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套)液压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该项目位于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雪莲路南、经四路东(焦作市科思达科技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于20161月经中站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中区环表〔201603号)。

二、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了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为0.1130.266mg/ 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为:SS:3842mg/LCOD: 110114mg/L NH3-N: 13.116.8mg/L,。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范围值为52.6dB(A) 53.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切割废屑、废乳化液、生活垃圾等。边角料、切割废屑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集中外售处理;废乳化液、废液压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作者: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