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普通合伙)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示(一)(二)
发布时间:2021/1/5 9:14:18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普通合伙)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示(一)

 

一、基本情况

2020714我局收到国抽平台转交的标称生产厂家为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腐竹(商标:盛广源,生产日期:2020年3月9日)钠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7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该单位负责人王金萍签字确认,随即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包材库和成品库,以及询问当事人,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MA3X85KB7N,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541080300051,属我辖区合法生产企业,2020年元月14日该厂因疫情停产,2020年3月16日下午复工;现场未发现商标为“盛广源”的包装材料和成品;根据该厂负责人提供的线索(称生产“盛广源”商标腐竹的当事人,现在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豫迪祥豆制品食品公司承包生产腐竹);2020年7月24日,我局向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查函,要求协查此事;2020年8月6日,修武局回复修武县豫迪祥豆制品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过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9日,商标盛广源的腐竹2020年9月2日,我局将案件相关调查情况移送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由于证据不足,我局不予立案。

                              2020年12月29日

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普通合伙)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信息公示(二)

 

一、基本情况

2020727我局收到国抽平台转交的标称生产厂家为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金豆腐竹(生产日期:2020年3月21日)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7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该单位负责人王金萍签字确认,随即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当日,我局以焦作市创惠豆制品厂(普通合伙)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二、违反依据及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1、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29日

作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