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否决项
(一)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自查情况: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工作调研等方式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压实工作责任。
(二)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自查情况:今年以来,我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自查情况:今年以来,我区未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
(四)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80分。
自查情况:我区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共建共享局面基本形成。
(五)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未达到85%。
自查情况:我区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逐年提高。
二、整改落实
(六)命名时存在问题和复审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自查情况:除保持卫生等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外,其余反馈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示范引领
(七)信用监管。
自查情况:
9.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和机制。(0.2分)
10.本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分)
11.将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0.8分)
12.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0.8分)
13.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1分)
14.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确保安全生产。(0.5分)
自查得分:4.3分
(八)智慧监管。
自查情况:
15.16.17.19.20.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有效实现各环节信息化管理。(4分)
18.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时沟通食品检验监测信息,便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0.5分)
自查得分:4.5分
(九)“三小”治理。
自查情况:
21-24.辖区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小经营店依法登记备案,明确了各项监管事权,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管理培训。(1.4分)
25.积极开展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帮助改善经营环境、条件。(1分)
26-27.暂未建立。
28.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店)明厨亮灶覆盖率实现80%以上。(0.5分)
29.食品小作坊“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92%。(0.5分)
30.推动食品小作坊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加快推进品牌建设。(0.2分)
31.组织开展“三小”综合治理,探索符合中站实际的工作办法。(0.5分)
自查得分:4.1分
(十)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自查情况:
32-33.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纳入了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各村委会积极参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0.6分)
34-38.根据抽检结果,及时排查核查,建立了食品风险隐患清单,加强农村集市等重要节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严格落实备案、报告等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聚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1分)
39.暂不存在农村食品配送的企业。
40-41.辖区每个行政村都建立有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协管员100%覆盖,严格落实协管员选拔、管理、培训等制度,确保工作正常开展。(0.6分)
42.辖区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达到80%以上。(0.8分)
43-44.100%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0.4分)
45.探索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净化农村消费市场。(0.5分)
自查得分:3.9 分
(十一)机制创新。
自查情况:
46-48.50.积极制定完善食品安全评价指标。
49.形成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呈报上级。(0.3分)
51-52.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分)
53-54.加强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出台准出和准入衔接机制,运行使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2.5分)
55-56.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依法查处。(0.9分)
57-59.制定“双安双创”常态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2分)
自查得分:7.7分
(十二)高质量发展。
自查情况:
60.暂未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奖。
61.积极挖掘品牌效应,培育发展“老字号”。(1.5分)
62.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辖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断提升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达到规范换建设要求。(1.5分)
63.正在积极研究农贸市场数字化管理工作。
64-65.鼓励商超等加大冷链设施改造升级,推进智慧监管,引导企业安装温湿度监测、记录设备。(2.5分)
66-67.不符合辖区园区入驻条件,暂未实现入园聚集。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升食品行业质量水平。
自查得分:5.5分
四、基础工作
(十三)党政同责。
自查情况:
68.印发了《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跟踪督办内容。(0.5分)
69.按照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安排,我区食品安全考核权重已达到3%以上。(0.5分)
70.区级、办事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细化明确,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责任。(0.5分)
71.区委书记、区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领城和食安创建专项调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工作重大问题。区政府副区长能够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分析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和创建工作相关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创建工作机制。(1分)
72.各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同志能够按照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1分)
73.按照规定,实施表彰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对履职不力的给予严肃问责。(1分)
74.年终向市委、区委全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1分)
75.制定了创建提升方案和年度重点解决问题清单。(1分)
76.区委、区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分)
77.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经费事项,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区财政预算。(1分)
78.出台了《中站区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各项提升行动顺利开展。(1分)
79.每年开展创建工作自查,年终向上级报告自查情况。(0.5分)
自查得分:10分
(十四)工作机制。
自查情况:
80.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区级、各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人员。(0.2分)
81.健全完善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办工作规则和食安办会议制度。(0.2分)
82.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形势会商,研究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商讨解决办法。(0.5分)
83.各办事处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培训等工作,组织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员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和谐。(0.6分)
84.实施“基层吹哨、部门相应”工作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在辖区9个街道办事处、35个行政村、13个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网格长57人、网格员59名、市场监管员22名。目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已初步建成。(0.5分)
自查得分:2分
(十五)风险监测。
自查情况:
85.区疾控中心定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分)
86.将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食源性疾病检测哨点医院,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分)
自查得分:2分
(十六)源头治理。
自查情况:
87.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重点土壤监管单位完成土壤自行监测报告。(0.5分)
88.深入落实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制度,加大风险管控力度。(1分)
89.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地表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0.5分)
90.积极向辖区所有农户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宣传,覆盖面达100%。(0.5分)
91.加大禁限用药物宣传力度,农兽药经营门店、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等知晓率达100%。(0.5分)
92.认真开展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确保安全用药。(0.2分)
93.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0.5分)
94.严格落实《河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韭菜、鸡蛋等品种治理清单,逐年逐项抓好治理。(0.5分)
95.认真落实《河南省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辖区减量行动开展。(0.8分)
96.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以及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0.2分)
97.积极开展涉及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保障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1分)
98.积极推广低毒高效生物农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技术。(0.2分)
99.建立使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全面试行使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制度。(0.5分)
100.定期开展合格证监督检查巡查,保证实施效果。(0.2分)
101.积极推进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网格员培训。(0.5分)
102.探索人工智能手段实施,帮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0.4分)
103-105.我区无屠宰场。(0.7分)
自查得分:8.7分
(十七)粮食质量。
自查情况:106-111.我区无粮食收储中心。(4分)
自查得分:4分
(十八)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自查情况:
112-114.强化宣传培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合理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落实国家标准的具体措施,并严格执行。(1分)
115.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全部取得许可或备案登记。(0.5分)
116.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类制度,设置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0.5分)
117.区域内90%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食品安全6S管理。(1分)
118.食品从业人员全部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0.7分)
119.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来源可查、去向可追。(1分)
120.印发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实施日常检查。(0.2分)
121.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计划完成率和问题处置整改率达100%。(0.5分)
122.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率达100%。(0.3分)
123.辖区没有出现生产企业连续抽检不合格情况。(0.7分)
124.持续开展“放心主食”行动,积极开展食品掺杂使假问题等专项整治。(0.5分)
125.辖区暂无规模以上企业。(0.5分)
126.食品生产企业“一企一档”全部建立了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0.5分)
127.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0.5分)
128.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开展食品安全责任自评自查,主动监测产品质量,自查风险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0.5分)
129.全面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企业评定档案健全。(0.5分)
130.辖区金鸥市场建有食品农产品检测室,持续开展快速检测。(0.3分)
131.辖区金鸥市场入场销售者档案覆盖率达100%。(0.3分)
132.辖区暂无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0.3分)
133.食品经营者经营规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规定,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按要求做好贮存等工作,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0.6分)
134.辖区超市定期开展自查,并及时提供食品安全自查报告。(0.2分)
135.及时制定并实施年度销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检查频次达到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检查覆盖面100%。(0.5分)
136.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食品销售类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面、动态管理率达到了100%。(0.5分)
137.及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0.5分)
138.深入开展散装食品安全、畜禽肉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网络销售食品等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了辖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0.5分)
139.常态化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市场,持久开展“清真”概念泛化治理工作。(0.5分)
140.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餐饮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辖区餐饮服务水平。(0.2分)
141.餐饮单位“6S”管理实施率达到了90%,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1分)
142.辖区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中央厨房、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在线保持在100%。(1分)
143.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相关记录真实完整。(0.2分)
144.积极推进餐饮门店“厕所革命”,90%以上的厕所卫生条件好、管理规范。(0.2分)
145.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等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0.2分)
146.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辖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达100%。(0.3分)
147.经常利用“豫食考核APP”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培训考核,培训率达100%。(0.5分)
148.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制度,出台相关文件并积极落实。(0.2分)
149.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没有使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加工制作菜肴的行为,没有发生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历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的问题。(0.2分)
150.清真餐饮服务单位全部牌证悬挂、清真食品安全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等方面符合法规要求。(0.2分)
151.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1分)
152.建立健全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档案建立率达100%,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达100%。(0.5分)
153.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备案率100%,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99%以上。(1分)
154.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100%。(0.3分)
155.完善网络订餐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并严格落实,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0.3分)
156.严格落实广告发布责任和要求,保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0.2分)
15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出率达100%。(0.5分)
158.扎实开展学校食堂提升行动,各学校硬件设施不断改善提升。(0.5分)
159.截止目前,各学校食堂“6S”管理覆盖率达到100%。(0.5分)
160.区教育系统所有食堂全部实现“明厨亮灶”,社会餐饮大中型饭店“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面推广。(0.5分)
161.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发现存在违规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问题。(0.5分)
162.各学校食堂严格遵守进货查验等制度,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来源正规、票据合规。(0.3分)
163.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人,建立健全陪餐制度,督导学校食堂全力保障学生用餐安全。(0.3分)
164.清真食堂学校不存在“三化”现象。(0.3分)
165.将各学校春秋两季开学检查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检查覆盖率达100%。(0.5分)
166.教育部门严格落实督导检查责任,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0.3分)
167.将校园食品安全抽检作为抽检环节的重中之重,各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100%。(0.5分)
168.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各学校不存在加工使用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行为,加工制作过程合规、合法。(0.5分)
169-177.经常检查督促A级旅游景区(点)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保障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等环节。(3.5分)
178.组织执法人员走进村、社区、商超等,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营造浓厚氛围。(0.8分)
179.对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问题整改合格率100%。(1分)
180.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宣传保健食品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分)
181.做好消费者保健食品维权服务工作,做到有投诉举报,要及时合理处置到位。(0.5分)
182.严格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0.2分)
183.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1分)
自查得分:33.6分
(十九)食品抽检。
自查情况:
184.合理编制年度抽检计划,监督抽检计划完成率达100%。(1分)
185.按照规定时间将抽检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录入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正确率达90%以上。(0.5分)
186.各业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0.5分)
187.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0.5分)
188.2022年抽检问题发现率高于上年度本区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0.5分)
189.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农药兽药残留抽检达2批次/千人。(1分)
190.建立健全并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机制,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处置到位,并公示处置情况。(1分)
191.快检车硬件设备齐全,快检人员配置到位,快检工作正常开展。(0.5分)
192.监管所快检设备齐全,按照要求完成了年度快检任务。(0.5分)
19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正常开展,切实保证农产品使用符合要求。(1分)
自查得分:7分
(二十)执法办案。
自查情况:
194.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昆仑”等系列行动,突出重点,开展案件查办。(1分)
195.加大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对违法行为依规依法处置。(1分)
196.出台行刑衔接工作文件,各部门工作有效衔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100%。(1分)
197.未发生因程序违法等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分)
198.持续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分)
自查得分:5分
(二十一)社会共治。
自查情况:
199.适时召开风险形势交流研判会,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升应对风险处置能力。(0.5分)
200.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守查保”等风险隐患整治排查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清单,分析研究群众举报、抽检发现等途径来源的问题,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0.5分)
201.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建立谣言分析、处置机制,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有关舆情信息。(0.5分)
202.鼓励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安全保障水平。(0.5分)
20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利用微信、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手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0.5分)
204.制定了《中站区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方案》,通过宣传站、宣传栏、微信平台等途径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在中站许衡广场举办了主题为“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置展板18块,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0.5分)
205.打造了许衡公园为中站区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及时更新内容,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0.5分)
206.中站区不具备建立行业协会的资格。(0.5分)
207.定期开展“你点我检”“你我同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0.5分)
208-209.建立完善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按时办结率达98%以上。(1分)
210.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设立了举报奖励资金。(0.5分)
自查得分:6分
(二十二)能力建设。
自查情况:
211.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每年都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能够有效确保满足监管工作需要。(0.5分)
212.强化基层监管站所规范化建设,配备配齐人员、车辆、业务用房、用品等,保障工作正常开展。(1分)
213.强化监管所人员素质水平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培训,50%以上人员会监督检查和抽样,能够满足监管需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积极开展相关监督检查。(1.4分)
214.暂时没有食品安全管理师技能认证。
215.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能够达到70%以上。(0.5分)
216.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手段,培训覆盖率100%,没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0.5分)
217.实施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断规范各项工作程序。(0.5分)
218.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事故处置能力。(0.5分)
自查得分:4.9分
综上,我区不存在否决项,除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项属于上级认定外,总分共113.2分,其中“示范引领”共30分。
2022年12月26日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