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5/12/28 11:07:26 来源:区编办

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办理
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
科室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1 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监督检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出印〔2003〕1142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要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印刷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制定方案 1.决定责任: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目的、检查安排、检查方式、检查要求进行部署;根据工作需要或实际情况,采取抽查、突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年度检查等检查方式。 区文体局   5日
现场检查 2.检查责任: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工作,对档案和文字资料进行查询,深入现场检查、核实,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决定 3.决定责任: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作出处理决定;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通报检查情况。    
督促整改 4.督促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对所查处问题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逾期不整改的进行通报。    
持续监管 5.监管责任:接到整改报告后,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受理地点:解放西路中站区人民政府6楼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服务电话:0391-3665591
投诉机构:纪检组                 投诉电话:0391-8765016
作者: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