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高龄津贴审批发放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3/1/29 21:03:25 来源:区民政局

     一、发放范围

    凡户籍在焦作市辖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三、发放依据

《焦作市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敬老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焦民2012〕202号);《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豫民文2019〕109号)。

四、发放时间及方式

我区的高龄津贴目前是按月发放,全部通过一卡通社保账户发放。

    五、审批程序

凡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村(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街道办事处收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区民政部门复核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

作者: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