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健康中站行动,确保各项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特制定健康中站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一)进一步加强“两建”。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健康知识传播体系。不断完善各级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科普资源库,持续打造“健康科普能力大赛”品牌活动;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健康科普核心产品研发制作和传播监测机制,实现健康科普传播全覆盖。不断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工作纳入高级职称评审,开展健康科普继续教育。(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总工会、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丰富“三融”。倡导健康家庭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围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科技周、科普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文化和科学普及活动;推动健康知识走进群众体育活动,深化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做实“四行动”。优化健康促进“321”行动和“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乡村振兴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充分推广使用系列标准课件,实施健康科普覆盖乡村医生、老年人、妇幼、学生、职业5个重点人群。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行动,推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服务。及时转发、传播省健康促进与教育融媒体平台的宣传信息和健康保健知识。(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我们在行动”系列活动,举办群众性中医药文化活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区卫健委负责)
(六)推动健康成为新时代的家风。组织开展“好家风健康行”主题推进活动,继续做好“五星健康文明家庭”的建设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区计生协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好残疾预防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做好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一)开展居民合理膳食指导。积极参与营养指导员学员的组织报名及培训工作。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核心,在所有街道(村、社区)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向大众普及科学的营养和膳食知识,指导居民平衡膳食、合理营养,推动全社会营养健康素养不断提高。(区卫健委负责)
(二)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专家队伍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及“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时点,组织动员多方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知识宣教,推进主流健康传播媒体营养科普计划,逐步实现食品安全标准、营养健康等各项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区教育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一)落实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群众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区文旅局负责)
(二)实施补短板行动。启动补短板工作专班,落实年度补短板实施方案,完善各类制度机制,强力推进补短板行动。逐级建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区两场三馆建设,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积极推进农村健身设施提质升级,提高乡镇和行政村健身设施达标率。(区文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站分局、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继续稳步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有针对性地在地域分布和人群参与度较高项目上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社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发展指导各年龄人群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继续开展“走基层送健康”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需求,推广普及广场舞、太极拳、健步走、棋类、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介绍健身方法、传授健身技能,积极倡导科学健身生活理念,让更多人群受益。持续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标准化建设和国民体质测评服务常态化工作,全年服务人数不低于20万人次。(区文旅局负责)
(四)推进康复体育进残疾人家庭。推进以体育为核心的积极、健康、便捷的生活方式融入基层残疾人家庭日常生活,重点为不易出户或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普惠性康复体育服务,将康复体育器材、方法、指导送入残疾人家庭。(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
(一)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无烟环境建设“三个100%”,即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率均达到100%。(区爱卫办、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计生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提高对控烟立法和无烟环境建设的支持。(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一)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完善省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工作规范、系统使用等培训,强化质量控制,持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规范服药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区卫健委委负责)
(二)实施省重点民生实事。为社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心理讲座、家庭教育、心理测评和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健康服务,助力构建“队伍+阵地+项目+服务+保障”五位一体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切实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团区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一)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水、土壤质量。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试点工作,强化重大公共卫生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扎实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依托“蓝天卫士”监控系统,遏制农村地区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区环保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站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城乡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推动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运行,开展全区供水运行管理对标摸底排查,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与评价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水质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一)推动落实妇幼健康战略规划目标。贯彻落实新周期妇女儿童“两纲”“两规划”,制订全区“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参加全省妇幼健康科普大赛,加强妇幼健康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素养。(区卫健委负责)
(二)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质升级。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重点加强产儿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实施省重点民生实事。组织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产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强质控指导,规范服务流程,开展效果评价,探索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区卫健委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规范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推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落实。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母乳喂养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区教育局、区财政、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区残联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一)抓好校园传染病防控。筑牢校园疫情防线,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做好学校艾滋病、结核病预防和宣传培训工作。(区教育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家庭、学生、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利用专家队伍,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继续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市场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学校体育教学和评价改革。继续开展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推动开展每天两个大课间或每天一节活动课:持续开展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等体育活动,不断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复核工作。加快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丰富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场地设施供给。(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的排查整治,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宣传,开展管理人员培训,督促广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比例。(区教育局、区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统筹好财政资金,提高学校完整午餐的比例,确保资金保障到位,让受益学生吃上放心的“营养餐”。(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市场局,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一)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落实河南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治理危害因素超标为重点,以防范群体性危害事件为底线,细化分解年度治理任务,建立治理企业台账,实现年度治理目标。(区卫健委负责)
(二)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健康企业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引导、鼓励用人单位将健康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区卫健委负责)
(三)加强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预警。制订年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监测过程质量控制,加强职业病危害风险研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施监测与监督联动,防范化解职业健康风险隐患。(区卫健委负责)
(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促进。实施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第二届争做“健康达人”活动,引导劳动者主动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增强职业健康意识,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践行健康生活工作方式,提升职业健康素养。(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建立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质量。(区卫健委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一)完善落实政策措施。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工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老年健康教育。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阿尔茨海默病日宣传活动和老年失能预防干预、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区卫健委负责)
(三)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完善基层老年体育组织机构,加快老年健身场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开展老年人健身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普及太极拳、单双拍柔力球等老年人健身项目。(区文旅局负责)
(四)强化老年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全国老年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老龄健康信息服务系统。(区卫健委负责)
(五)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引导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老年医学科建设,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底,60%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对2021年度医养结合项目实施动态监管、绩效评价和评估验收。组织开展2022年度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新增一批医养结合项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质控体系,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区卫健委牵头,区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老年健康服务队伍建设。实施老年医学领军人才和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医养结合、老年护理等骨干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老年健康服务高层次人才、骨干医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区卫健委负责)
(九)加快构建老年友好社会。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和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区建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面向老年人系列文化活动。(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协同推进康养产业发展。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等工作。(区发改委、科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一)深入实施心血管疾病、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完成国家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心脑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和管理等工作。(区卫健委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中风120和红手环志愿者卒中科普宣教行动。(区卫健委负责)
(三)加强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培训。开展“关爱生命救在身边行动”,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配备急救箱、AED、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开展“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弘扬“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文明风尚。(区红十字会、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一)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癌症早诊早治培训。健全多层次癌症防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培训基层癌症筛查专业技术人员。(区卫健委负责)
(二)开展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开展农村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和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区卫健委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实施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进展评估。(区卫健委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一)积极推进糖尿病综合干预项目。完成糖尿病患者档案建立、糖尿病危险分层、随访和干预,优化糖尿病患者综合管理技术和策略。(区卫健委负责)
(二)加强重点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开展儿童青少年2型糖尿病糖调节异常筛查,为上级卫健部门制订预防T2DM措施提供依据。(区卫健委负责)
(三)制订慢病中医特色康复方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为抓手,提升基层慢病医防融合服务能力,总结制订糖尿病等中医特色康复方案。(区卫健委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行动
(一)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坚持人物同防、城乡同防、多病共防,持续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好中西医协同救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重点人群、特殊时间节点防控工作。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和工作。(区卫健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做好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输入和少见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策略,保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水平。开展结核病诊疗质量控制技术评估和防治数据质量核查。开展针对既往耐药结核病患者回顾性调查,促进管理单位对耐药患者的服务与管理。(区卫健委负责)
(三)继续实施地方病防治示范区试点工作。持续落实多部门协作、科学防治、联防联控的防控工作方针,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落实食盐加碘、推进降氟改水、提升防治能力等地方病重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危害。(区卫健委负责)
(四)开展消除疟疾成果宣传工作。开展消除疟疾总结报告工作。(区卫健委负责)
作者:区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