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5/3/20 17:04:06 来源:区编办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区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中站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组织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区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促进和推动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
  用示范。
  (八)负责实施全区科技基础调节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
  (九)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制订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全区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十一)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全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组织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的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
  (十四)指导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办事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做好市地震局、市气象局交办的各项有关地震、防雷减灾方面的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2959255

办公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6号

作者: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