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5/12/28 2:07:51
来源:集聚区管委会
1、 村委会递交征迁户名单,提供清点表、户口本、登记基本情况一览表。
2、 集聚区、办事处安置人员核算征迁户的安置面积,平安建设部审核户口,集聚区、办事处征迁人员入户进行清点、补点(特殊情况的征迁户,经开会研究通过后,备齐资料存档)。
3、 办事处将征迁户的安置情况反馈给群众,无异议后,办事处核算老房款,经集聚区征迁部核对无误后,签订补偿协议。
4、 征迁户拆除附着物,拆除完毕,集聚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过渡费补偿协议(过渡费实行阶梯过渡)。
作者:集聚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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