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工作台账
发布时间:2023/1/12 20:39:37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中站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工作台账

工作事项

工作标准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围绕加快灾后恢复、创新驱动、重大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新型消费引领、产业转型、提质乡村振兴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加大对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相关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及时关切和回应“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区发改委、金融工作局、科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宣传工作,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使用政策。

税务分局、发改委、财政局、科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推进“三个一批”、释放消费需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所涉及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区发改委、商务局、科工信局、交通局、水利局、中站国土分局、中站规划分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全面公开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有关竣工等信息。

区发改委、科工信局、商务局、中站国土分局、中站规划分局、中站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中站公安分局,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公开制度规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结果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人社局、科工信局、中站公安分局、卫健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中站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局、文广旅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区卫健委,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做好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策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快、准、实”落地。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区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电、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区发改委、教育局、交通局、中站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卫健委,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二、切实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集中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及时准确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区司法局、区政府办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区政府办,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做好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发布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政策制定机关应积极向政策执行机关、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开展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工作,增强政策易读性和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一致性。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音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三、持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信息,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四、切实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区政府办,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依法进行整改。并将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政府办,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常态化坚持。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