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2022年1月15日)
发布时间:2022/1/17 8:36:09 来源:中站环境分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 D410800000000202201100003    中站区新消防大队往东150米路南,大坑内有居民排出的生活污水;李家坟旁边有家养猪场,养猪场归李封二村负责,散发出臭味,且附近堆放有建筑垃圾。 中站区 水、土壤、大气     经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中站区新消防大队往东150米路南,大坑内有居民排出的生活污水”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中站区新消防大队向东100米至250米范围的路南只有零星耕地和民用建筑,约600米处有3个自然坑,自然坑周边约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附近无污水收纳管道,主要是积存的雨水和附近养殖场污水。
    (二)关于“李家坟旁边有家养猪场,养猪场归李封二村负责,散发出臭味”问题。该问题属实。该区域有李封二村养殖户王某虎(现存栏育肥猪80头)、李某华(现存栏育肥猪200头、能繁母猪40头)、闫某林(现存栏育肥猪20头,能繁母猪5头)、赵某潮(现存栏肉牛8头)4个规模以下养殖户,经查阅《中站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此处不属于禁养区范围,臭味为养殖户不规范排放养殖污水所致。中站区农业农村局向上述4家养殖场发放《畜禽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整改通知书》。
(三)关于“且附近堆放有建筑垃圾”问题。该问题属实。经实地查看,养殖场周边的建筑垃圾为以前房屋拆迁遗留。
部分属实     1、针对三个自然坑,组织办事处、村将坑内雨污水抽干,用于附近耕地浇水,并于1月15日填埋覆土。
    2、责令4家养殖场对每天新产生的污水和粪污,做到日产日清,修建合格的养殖场废水沉淀池,对养殖污水集中收集、定期抽取浇灌耕地,拟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沉淀池建设。同时安排工作人员每两天到上述4家养殖场巡查一次,确保养殖场污水不再外排。
    3、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已于2022年1月14日完成。
阶段性办结
作者:中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