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18/5/15 18:45:56 来源:疾控中心

全国第25个“防治碘缺乏病日”

    2018年5月15日是全国第25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碘’亮智慧人生,共享健康生活”我们先来学习一下碘缺乏病的相关知识吧!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中缺乏碘而引起的疾病。妇女和儿童是缺碘的主要受害者。

缺碘对人最大的危害是影响智力发育,严重缺碘会造成呆傻等残疾。碘是人体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微量营养元素,胎儿期和婴幼儿期是大脑发育的主要时期,此时缺碘就会影响小儿大脑的正常发育,造成不可恢复的智力残疾。一旦缺碘造成智力低下或残疾,都是无法医治和恢复的。由于缺碘造成的轻度智力低下十分普遍,这种现象往往不被人们认识和注意。轻度智力低下的人看上去似乎正常,能做简单的运算和劳动,但效率不高。即使学习十分用功,但记忆力差,成绩依然不佳。成年后也难于掌握复杂的知识和技能,这就造成了人与人的差距。

孕妇缺碘除造成早产、流产和先天畸形儿外,更严重的是影响胎儿大脑的正常发育,应该给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补充足量的碘。碘在胎儿期对合成甲状腺激素起着重要的作用,而甲状腺激素又是促使胎儿生长,特别是大脑发育的重要物质,所以胎儿期缺碘就会造成大脑发育的障碍;胎儿期和出生后的2年也就是生命最初的三年多约1000天内是小儿脑发育的主要时期,碘在此时尤为重要。孕妇缺碘还会造成早产、流产和死产,她们所生的孩子可能是弱智或残疾儿。

中国居民补碘指南

中国居民补碘指南由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学分会、中国营养学会、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共同制定。

指南推荐补碘方式:加碘食盐、食物(部分海产品,如海带、紫菜;蛋类,如鹌鹑蛋、鹅蛋、鸡蛋等)、其他补碘试剂(含碘营养素补充剂、碘油丸)。

除了高水碘地区居民外,其他地区居民都应食用加碘食盐。

WHO 等国际组织推荐: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为 120 μg/d。每天从加碘食盐(5 g)中可摄入碘 100 μg,其余从饮水和食物中摄入。

特需人群碘营养建议

妊娠妇女孕期碘推荐摄入量为 230 µg/d;哺乳期妇女碘推荐摄入量为 240 μg/d。

婴幼儿(出生后至 36 月龄内)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我国食品标准规定婴幼儿乳制品加碘量为每 100 kJ 加碘 2.5~14.0 μg 或每 100 kcal 加碘 10.5~58.6 μg。

不同甲状腺疾病患者碘营养建议

1.甲状腺功能亢进:不能补碘,并且尽可能忌用富碘食物(包括碘盐)和药物。

2.甲状腺功能减退:

①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患者,食用加碘食盐或未加碘食盐对甲状腺无明显影响;

②甲状腺腺叶切除或甲状腺组织尚有残留的患者可以正常碘饮食,包括食用加碘食盐;

③碘缺乏所致甲减患者,必须食用加碘食盐;

④碘过量所致甲减(常见亚临床甲减)患者,要限制碘的摄入。

3. AITD(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建议甲状腺功能正常的 AITD 患者适当限碘,可食用加碘食盐,但适当限制海带、紫菜、海苔等富碘食物的摄入。

4.甲状腺结节:碘摄入量过多或不足均可导致甲状腺结节,需适碘饮食;若为甲状腺结节自主功能导致的甲亢则需限制碘的摄入。

5.甲状腺癌:一般可正常碘饮食;若甲状腺癌术后行放射性碘清甲或清灶治疗,则治疗前需低碘饮食。

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妊娠前有甲亢并低碘饮食的患者,应在拟妊娠前至少 3 个月食用加碘食盐;妊娠期间患有甲状腺疾病的患者,应食用加碘食盐。

作者: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