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电子证照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16 21:45:20 来源:本站原创

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建设焦作市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个人、法人相关电子证照库,现需各单位配合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一、建设原则

    电子证照建设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监督、信息共享”的原则,以焦作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以焦作市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为统一平台,整合各部门相关审批证照、批文等(以下简称“证照”),加快网上办事证照材料电子化应用。

    二、建设目标

    3月底,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逐步实现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共享。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相关事项,开通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存量纸质证照逐步电子化。

    三、主要任务

    市级部门工作任务

    1、梳理部门电子证照目录(第一阶段)

    梳理本部门所有的证照目录,填写《电子证照服务调研表》,确定本部门的业务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填写市直各单位电子证照联络表,截止2018年2月28日前,将填写结果报送至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的邮箱。

    2、存量证照的电子化工作(第二阶段)

    电子证照系统上线后,有历史存量证照的部门要逐步开展存量证照电子化工作,向电子证照库推送存量证照数据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电子证照的维护管理工作。

    3、对接部门证照数据(第三阶段)

    市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对接或间接对接方式。直接对接即部门参照接口技术规范配合对制证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对接;间接对接即部门通过导入导出的方式推送电子证照数据。   

    四、相关要求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工作协调,稳步推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

    需调研的证照目录包括:市直部门基于权力事项所生成的电子证照;各部门审批过程中需要个人、企业提供的电子证照,以及事项办结后颁发给个人或企业的证照。

    五、填报内容

    1、确定证照收集工作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填写市直各单位电子证照联络表。

    2、梳理电子证照目录,并填写电子证照服务调研表。

    3、提供证照相关信息:1)提供空白证照扫描件。各部门根据上述梳理的权力事项提供相应的空白(无公章)证照1:1扫描件,图片分辨率不低于200dpi;2)提供填写完整的证照扫描件作为配置证照模板的参考(不要求1:1扫描,以清晰易识别为宜)。信息以文件夹存储,文件夹及文件命名为该证照名称。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