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中区审改办〔2017〕1号)
发布时间:2018/4/28 19:27:33 来源:区编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关于全面梳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中区审改组〔201711号)文件精神,通过全面梳理,现将街道办事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依照目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规范办事流程,不得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办事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施行、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布。

 

附件:《办事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017127

 

 

附件

办事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1

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2

计划生育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证核发

3

计划生育

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

计划生育

出具辖区居民婚育证明

5

计划生育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初审

6

计划生育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确认

7

计划生育

出具四项手术证明

8

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登记

9

计划生育

引流产审查

10

计划生育

计生家庭养老保险补贴申请

11

残疾人公共服务

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12

残疾人公共服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13

残疾人公共服务

伤残军人抚恤关系转移

14

残疾人公共服务

残疾人物品免费发放审查

15

残疾人公共服务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

16

残疾人公共服务

残疾人一户多残、机动三轮车等燃油补贴的办理

17

优抚救济

受灾人员救助审核

18

优抚救济

特困家庭补贴对象初审

19

优抚救济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

优抚救济

困难精神病人员服药或住院申报初审

21

优抚救济

参合对象资助初审

22

优抚救济

居民低保审查

23

优抚救济

居民五保审查

24

优抚救济

民政对象年审

25

优抚救济

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初审

26

优抚救济

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初审

27

优抚救济

医疗救助审核

28

优抚救济

临时救助审查

29

优抚救济

大病救助审查

30

优抚救济

孤儿救助审核

31

优抚救济

留守儿童生活关怀登记

32

优抚救济

老年人优待证申报受理

33

社会保险

农村失地养老补助办理

34

社会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

35

劳动就业创业

就业失业登记

36

劳动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查

37

劳动就业创业

大学生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开业)补贴审查

38

劳动就业创业

“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

39

劳动就业创业

创业人员小额贷款受理

40

扶贫开发

贫困户财政贴息小额贷款办理

41

扶贫开发

贫困户识别、政策享受认定

42

征兵入伍

应征公民兵役登记

43

征兵入伍

兵役登记报名线下确认

44

征兵入伍

应服兵役、免服兵役、缓服兵役或者不得服兵役的人员确定

45

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

46

住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

47

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

48

住房保障

危房改造办理

49

社会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50

社会服务

信访事项处理

51

社会服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查

52

社会服务

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53

社会服务

党组织关系转移

54

社会服务

发展党员政审材料出具

55

社会服务

异地退休人员认证

56

公共服务

矛盾纠纷调解

57

公共服务

社保卡办理

作者: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