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
《中站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9日
中站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焦作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数政办〔2023〕2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3〕3号)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政务部门核发的证照(含证明、材料)电子化和电子证照应用尽用,同步强化业务办理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通过电子证照在线无感调用、电子亮证核验等方式,实现实体证照免提交。2023年底前,第一批可用电子证照(清单见附件1)在第一批“免证可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中得到普遍应用。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免证可办”,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部分国家部委垂直管理的业务办理系统制发的证照外,基本实现电子证照无感调用核验。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可用证照清单。每年5月底前,区级政务部门要梳理本部门上年度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以下简称“电子证照系统”)填报事项名称、办件量、办事所需证照名称及来源渠道、办理结果名称及类型等信息,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审核。2023年5月底前,重点梳理上年度办件量前50%的政务服务事项,2025年扩大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市、县两级单位梳理审核结果,结合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证照使用频率、制发情况等实际,分批滚动编制发布可用电子证照清单。
(二)统一电子证照标准。2023年6月底前,省直相关部门将完成省第一批可用电子证照模板的统一制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省发布的电子证照统一模板,对市级电子证照模板进行标准化改造。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市级推送的电子证照模板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按照最新的模板进行电子证照制发。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部门要实现第一批可用电子证照标准化制发。
(三)加快证照系统联通。区级政务部门要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业务办理系统(含市直部门垂直管理业务办理系统和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市电子证照系统联通,实现电子证照实时生成和按需调用。2023年6月底前,办理结果为区第一批可用电子证照的业务办理系统和区第一批“免证可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对应的业务办理系统要完成对接联通工作。
(四)规范电子证照制发。区级政务部门要推动有效期内电子证照全量规范制发,并同步更新电子证照的状态信息。区级政务部门要将业务办理结果证照数据实时录入市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电子证照。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质检不合格的电子证照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五)简化电子证照核验。区级政务部门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电子证照及相关信息在线授权、调用、获取、流转、核验、存档,支撑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信息“自动填”、所需证照材料“免提交”。企业和群众线上办事时,可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或其移动端“豫事办”APP、小程序、“焦我办”APP),实人实名在线调用电子证照及相关信息;线下办事时,可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授权窗口工作人员调用办事所需的电子证照及相关信息,或直接使用“豫事办”APP、小程序、“焦我办”APP或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垂直管理业务办理系统移动端APP、小程序电子亮证供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对实现“免证可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区级政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对免提交的证照材料标注“免”字标签,并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同时保留持实体证照线下办事方式,供企业和群众自愿选择,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要。
(六)拓展“免证可办”范围。区级政务部门要持续推进本部门电子证照标准化制发,推动免提交实体证照范围向所有有效电子证照、证明和材料拓展。区级政务部门要积极推进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应用尽用和无感调用核验,对照滚动发布的可用电子证照清单,每年6月底前通过省、市电子证照系统更新填报本部门“免证可办”事项,提交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审核。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审核结果,更新发布区“免证可办”事项清单。区级政务部门要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领域和社会化生活场景中的应用,实现“电子亮证、扫码核验”和实体证照免提交。
三、保障措施
在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领导下,组建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区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专班(附件3),建立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本辖区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
联系人:冀晨光 张园园 联系电话:2955006
附件:1.第一批可用电子证照清单
作者:中站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