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中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zzq.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站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5号,前楼2楼;邮编:454191;电话:0391-2947801;电子邮箱:zzq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2019年,中站区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加大力度,着力推进“五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站区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和进行指导,分管副区长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部门工作动态,安排部署下一季度重点工作,同时,区直各部门、各办事处也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启动以来,中站区积极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在区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服务”专栏上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将区直各部门网站全部整合至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已全部梳理完毕,在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二是乡、村两级平台应用进一步广泛。组织区编办、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办事处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对辖区9个办事处和48个村(社区)代办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实操训练,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以督查为抓手,联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导,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真督实查,及时下达督查通知书,限定任务,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定期对本部门、本系统窗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细化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全区27家单位严格对照省基本目录清单认领事项,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信息,做到项目主项、子项、业务办理项及相关信息规范、准确、不遗漏,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四级四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指导培训7次,确保各单位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的事项梳理、信息采集、实施清单编制和95项要素录入等工作,按照规定的政务事项录入和配置流程。
(三)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级政府制作、掌握、获取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各行政机关及办事处主动公开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一是严格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并通过签署《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签》的方式,留下保密审核记录,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民。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55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62条;其他政务类网站公开4938;微信公总号、微博等途径公开信息2130条;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办件结果2225条)。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站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辟了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受理、网上受理五个受理渠道,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件。今年以来,全区通过各种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1件已回复,1件正在办理。四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分析、回应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对舆情走势的深入分析,提出有效得力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各类网站、论坛、媒体舆情,严格办理时限,按照“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延期办理(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确属短期内不能办理的事项经区领导同意,说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的原则,限时办理各类舆情。截至目前,我区共办理网络舆情92件,其中涉及民生类24件、经济建设类13件、劳动人事类4件、投诉类31件、咨询类16件、其他类4件。由于回应及时、办理实效高,经常受到群众好评。扩大公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广泛征集民意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9 |
-2 |
40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28 |
+459 |
998 |
行政强制 |
59 |
+20 |
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0 |
1239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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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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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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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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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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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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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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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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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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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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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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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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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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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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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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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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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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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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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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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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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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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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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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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基层“人、财、物”投入不足。尤其是“人”,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而人员编制少,几乎人人都是身兼数职,分身乏力,而政务公开工作涵盖面广、工作量大,需要专门的人员力量才有可能将工作做好。
2.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基层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只有笼统的概念,加之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力度不够,基层单位对哪些政府信息需要公开、公开的范围、怎样公开掌握不足,导致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规范。需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事项、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进行梳理,建立规范模板,将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有力的推进。
3.区本级政策解读实效不强。
(二)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加以改进:
1.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定期对基层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
3.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规范使用政务服务平台。
4.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
5.推进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建设,二是强化政务微博建设和应用,三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和使用。
6.密切关注政务舆情,做好处置工作;
7.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作者:区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