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早发现。坚持国土管理日常动态巡查,全面排查违法用地行为,并利用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用地案件线索。二是早制止。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一经确认的及早进行制止,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建设造成的损失。三是早报告。对于制止无效、不听劝阻的,按照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及时协调规划、公安、执法队及有关办事处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坚决打击。